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成都凯丹广场一餐馆吃个饭每人3元餐位费?店方:餐位费包括小吃等
2016-04-16 15:21:13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成都生活 

“如果消费者没有消费柠檬茶、小吃、果丹皮等餐位费范畴的产品,我们也不会收取餐位费,因为他们没有消费。”工作人员介绍,现实中没有消费餐位费的顾客数据并未统计,“目前没有收到客人关于餐位费的大的疑问。”工作人员强调,收取餐位费是根据新消法的规定合理收取的,随后工作人员提供了消法第20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在工作人员提供给记者的菜单右上角,确实标明了“餐位费:3元每位。”只是字体很小,相较于其他菜品的字体,明显小了几号。

暗访

没消费,餐位费依然

在打单时默认打出

昨晚,成都商报记者以顾客身份来到探鱼餐馆的另一家店:财富中心店。在店外等位时,店内工作人员提供菜单选择,在菜单背面右上角不起眼处标明:餐位费3元一位。等位时,在前台结账处放着果丹皮,一位女性工作人员告知:“可以吃,免费的。”刚刚入座时,店内工作人员主动端上盛有各类蜜饯的小吃,记者主动询问是否收费,工作人员告知包含在餐位费之内。记者主动表示不吃能否免去餐位费,工作人员在询问上级主管后,表示可以免去。

陈宇的消费单上标有6元的餐位费

然而,在记者消费的账单中,除了10元的探鱼春卷之外,依然有3元的餐位费。前台工作人员解释,“餐位费打单是系统默认的,你没有消费在实际收费中会免去。”记者向店方反映后,才没有被收取这3元餐位费。

本文共3页 123
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颜雪 刘茜
点击阅读更多【消费者】新闻
重庆江北区文旅委通报“烧烤摊收费不合理”调查处置情况:对商家处以10倍罚款
杭州上城“叫花鸡里没有鸡”涉事商家被行政处罚 停业整顿15日
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烤肉店现阴阳菜盘”:已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桂林市市场监管部门通报“烤肉店现阴阳菜盘”:已依法立案调查处理
上海市汽车销售行业个人信息保护合规指引出台 引导加强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
网络热点:商家“反向抹零”问题不在收银系统
App代金套路调查:1元购iPhone13手机广告能信吗?
银保监会:严肃查处“1元保”乱象 保护消费者权益
宁夏市场监管部门紧急下架“老坛酸菜”涉事产品17余万件
[下篇文章] 成都升级创业天府行动计划加快建成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区域创新创业中心
[上篇文章] 爬楼梯为啥伤身体?华西医院:爬楼梯是最笨的运动“有电梯绝不爬楼梯”?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