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户管理
阳光监督让居民疑心变放心
“刚开始,一些老旧院落的业主为什么不愿建立维修资金,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信不过对这笔资金的管理。” 工农院街21号所在的锦江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缴了维修资金谁来管?这笔钱能安全吗?当初业主有着各种的顾虑。”但现在,记者在走访过程中听到最多的却是“放心”两个字。
为了确保老旧院落维修资金安全,成都市房管局指导和监督各区(市)县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民委员会及时将辖区内老旧院落维修资金存入专户,实行专户管理。未成立业委会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开设专户集中管理;成立业委会的,可由业委会开设专户自行管理。同时每月汇总各区(市)县老旧院落维修资金归集情况,并与专户银行传回数据比对。凡发现未及时存入专户的,都要求其限期整改。
同时,成都市明确规定院落维修资金账目须建立定期对账机制,每年向业主公布。街道办事处(或受街道办事处委托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应于每年初向院落业主公布上年度维修资金的交存、支出和结余,发生的维修、更新、改造项目和费用情况,利用院落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从事经营性活动而获得收益补充维修资金的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确保维修资金“专款专用”, 确保资金支取依法、合规。接受院落居民监督,实现资金监管的透明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