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伴儿病重 丈夫还提出离婚
俩人分居后,李奶奶独自一人生活,黄大爷对她的生活也很少过问,并且也没有支付抚养费用。就这样直到2000年,由于年龄增大,李奶奶身体状况越来越差,逐渐失去了自理能力。无奈之下,李奶奶向法院提出了诉讼,要求丈夫支付抚养费。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由黄大爷每月支付李奶奶扶养费140元,后来由于李奶奶病情加重,抚养费又增加到了340元。
在支付数年抚养费用后,不久前黄大爷又以夫妻长期分居,缺乏感情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面对这样的情形,李奶奶只好求助蒲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在法律援助中心的帮助下,当地人民法院对该案件进行了审理,法院认定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李奶奶与黄大爷的婚姻状况属实,具有法律效应,并且黄大爷身为退休工作人员有固定收入,有对李奶奶进行扶养的义务以及能力。最终法院判决,对黄大爷的离婚诉讼不予支持,并要求自今年6月起,每月给付李奶奶扶养费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