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去年四月,张小芳向丈夫易某乙提出了离婚。“他对家庭极其不负责任,没有做好丈夫、没有做好父亲,也不尊重和孝敬老人。”张小芳认为,她和丈夫的感情已经破裂。
张小芳想要离婚,易某乙却不同意。张小芳称,她曾找相关部门咨询,因为结婚证上是她和易某甲的名字,需要她和易某甲两人一致签字同意即可。
不过,张小芳找到易某甲时,易某甲以“不关我的事”予以了拒绝,而易某乙也坚持让哥哥不同意签字。这让张小芳非常无奈。
今年5月,张小芳将易某乙告到了洪雅县人民法院,请求判决确认张小芳和易某甲的婚姻关系不成立,张小芳和易某乙的婚姻关系成立,并要求离婚等。由于双方分歧较大,法庭在庭审后没有进行调解,将择日宣判。
成都商报首席记者 蒋麟
成都商报记者 顾爱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