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成都冬季征兵启动:加大高中毕业以上学历青年征集力度
【优惠】 以法规形式明确五项优惠政策
问:为鼓励适龄青年积极应征入伍,新《兵役法》规定了哪些优惠政策?
答:新《兵役法》以法规形式明确了适龄青年应征入伍后的五项优惠政策。1、义务兵退出现役,报考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职位的,在军队服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或者聘用。2、义务兵退出现役,可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推荐就业,在就业时享受国家扶持优惠政策,可以免试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报考普通高等学校以及接受成人教育的,享受加分以及其他优惠政策,在国家规定的年限内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享受国家发给的助学金。3、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入伍的,享受国家规定减免学费和学费补偿政策。在校生退役后可以复学。4、大学生士兵在选取士官上优先,大学毕业生士兵符合条件的可以直接提升为军官。5、大学生士兵退伍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础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
问: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答:简单地讲,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个优先”政策: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审、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相关:征兵]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张笑地 王伶雅] [编辑:成都热线 ]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