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全面取消住房限购限价 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不再做统一比例要求
对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 四川省不再做统一比例要求
所谓“套型建筑面积”,指成套住宅的建筑面积,由成套住宅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住建部在2006年7月发布的《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中提到,自2006年6月1日起,各城市(含县城)年度(从6月1日起计算)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
会议提到,商品住房项目建设中,四川省不再对套型建筑面积做统一比例要求,允许开发企业建设满足各类市场需求的住房。此外,将加大“去库存”力度。同时积极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全装修成品住宅,力争2015年全装修成品住宅开发建设比例由目前的10%提高到20%。
加大棚改货币安置比例 争取从8.24%提高到40%
去年,四川省改造城镇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51.86万套,是2013年的2.4倍,基本建成29万套。今年,四川省要改造危旧房棚户区和建设保障性住房35万套,续建70万套,上半年新开工达到80%以上,三季度力争全面开工。
[相关:房价]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罗琴 革奇]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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