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将取消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资料中部分前置条件
昨日,记者从省安监局获悉,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范许可行为和资料申报,促进煤矿生产安全工作,省安监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省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要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资料中部分前置条件,同时要严格安全生产许可,要求各煤监分局现场核查时要严格对照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并签署是否同意延续的明确意见。
根据《通知》,我省决定取消安全生产许可证申办资料中部分前置条件,包括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文件、成立工会文件、矿井安全高效达标文件和矿井瓦斯治理综合体系建设达标文件6项。
同时,严格安全生产许可,《通知》明确要严格建设矿井安全许可,按照相关规定和相关要求,煤矿建设项目要按照批准的设计内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建设施工,必须按规定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确保一证一矿、一套生产系统。并严格安全许可现场核查,要求各煤监分局应对照矿井的安全生产条件,严格进行现场核查,签署是否同意延续的明确意见。监察人员要在煤矿“四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险路线图)上签字,并明确签署图是否相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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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安监]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徐璨]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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