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青白江火锅店老板4000燃气费1年未交 滞纳金高达8700
约是在今年3月,燃气公司给张先生的店铺打电话,催缴燃气费,但是店铺里的接听人员由于疏忽忘记告诉张先生。直到他后来接到朋友的电话,才知道需要去燃气公司缴纳燃气费。
“当时我想的是,反正生意不好也租不了多久了,那就店铺到期再缴,省得麻烦。”
5月25日,他停止了营业。此后便开始办理各种移交手续。
6与3日,他来到了燃气公司准备缴纳燃气费用。总共欠款高达12755.85元,这让他委实难以接受。
燃气公司:收滞纳金有合同依据
记者从燃气公司调出的明细看到,从2014年5月到今年4月,燃气公司从这个店铺收取的燃气费用均为“0”,张先生朋友转租给他前,就已经欠下了几千元燃气费和滞纳金。张先生说,朋友也没有料到,欠下的燃气费和滞纳金居然有这么多。
[相关:滞纳金] [来源:四华西都市报] [作者:张元玲]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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