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维权的49万补助金 绵阳“歪”律师揣进自己腰包
主要靠所函、授权委托书“执业”
老杨手上的裁决书明确写着,“杨仲先、周贤斌,四川法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法丛所)律师,特别代理”。但成都商报记者在四川省司法厅律师管理查询栏里输入“周贤斌”,结果显示“未查询到数据。”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到25份裁判文书,均显示周贤斌为“律师”,时间跨度为2012年至2015年。
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诉讼代理人除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没有律师证的周贤斌以什么方式来执业呢?
该案的仲裁员表示,现有证据显示当时周贤斌只提交了授权委托书、所函,没有律师证,“审核代理人身份是书记员的职责,可能他疏忽了。”
承认没有律师证 已离开事务所
8月9日,记者在绵阳找到了周贤斌。周贤斌说,2005年,他就来到法丛所,代理老杨这个案子时没有律师证,直到现在也没有。
“所函是根据案子直接在材料本上签字到内勤去领就行了。法院主要看有没有所函、授权委托书。”周贤斌透露,“(要求出示律师证的情况)几乎没得,因为都熟悉嘛。”
对于49万元,周贤斌解释,他准备等对方全部支付后一起交给老杨。
[相关:律师]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英占]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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