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条例正式施行
《条例》对历史建筑的合理利用有何规范?市房管局介绍,由于历史建筑本身的特性,合理利用可能是最佳的保护方式,“条例规定的若干保护举措也是为了引导保护责任人更合理、更科学地利用历史建筑,进而实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的双赢。”
《条例》要求针对每处历史建筑都应当编制保护图则,鼓励、支持利用历史建筑开展与保护要求相适应的文博创意、休闲旅游、开办展览馆和博物馆等活动。还鼓励、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多种形式投资参与对历史建筑的保护修缮和利用。
对于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条例》规定,历史文化街区批准公布后一年内,相关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完成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单独编制工作。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中,必须使其传统格局、街巷肌理、空间尺度、历史风貌以及与之相联系的建(构)筑物等物质形态和环境要素得以保持和延续。
为确保历史建筑和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工作取得实效,《条例》对相关违法行为设定了责任条款。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损毁历史建筑、历史文化街区保护标志的,如果逾期不改正或者不恢复原状的,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
专家·观点
建立永久性机制加强法律保护
成都是首批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成都市自2011年起便全面启动了历史建筑保护工作。在市图书馆副馆长、作家肖平看来,近年来虽然保护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是随着保护范围的扩大、保护进程的深入,保护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的困难和问题,特别是涉及保护图则制定、抢救保护、修缮利用等,迫切需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层级。
[相关:历史建筑]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缪梦羽]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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