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发布
“产业新政50条”明确要提升财政金融服务能力,创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方式,扩大金融供给支撑实体经济发展。那么,如何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结合?昨日,成都市召开“‘成都产业新政50条’系列新闻发布第七场——关于财政金融促进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新闻发布会,对《关于创新要素供给培育产业生态提升国家中心城市产业能级财政金融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进行了权威发布和详细解读。
记者了解到,此次出台的《细则》从加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力度、推进产业与金融深度结合、发展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十个方面进行了明确。随着这一系列政策措施的配套落地,不仅能让财政金融政策更好地促进产业发展,金融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更彰显出成都市凝心聚力加快建设西部金融中心的行动力与魄力,为西部金融中心建设添砖加瓦。市金融工作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地税局等单位负责人分别就政策进行了解读。
提高全市财政产业支出占比 力争2—3年提高至17%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产业发展力度,就要提高产业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比重。《细则》明确,加强资金整合优化,新增财力、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进一步向产业支出倾斜,适当提高产业发展投入中区(市)县分担比例,逐年提高产业支出在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力争通过2—3年时间,将全市财政产业支出占比提高到17%,成都市级财政产业支出占比提高到20%。
瞄准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现代农业发展的重点领域,进一步优化调整现有财政产业资金支出结构。通过产业引导基金、股权投资、深化财政金融互动等方式,积极探索创新财政资金多种引导模式,强化政银、政企合作,不断做大做强财政资金杠杆能力,多渠道、多领域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支持成都市产业发展。
此外,《细则》还指出,要优化完善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研究制定政府采购支持成都市中小企业和地方名优企业发展的措施,落实对中小企业、创新产品和服务的采购规定。支持全市部门、单位及集中采购机构灵活运用有利于成都市现代产业体系构建的采购方式,鼓励部门、单位对“成都造”产品依法灵活采用推荐供应商形式,引导集中采购机构及采购人根据成都市产业发展优势对有关产品和服务实行定点采购。加强对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培训,提高本地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水平。
028-86612222
028-86969110 96111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8881890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