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外借社保卡风险多 请管好您的社保卡
在商业保险领域,除了意外险之外,寿险、重疾险、医疗险等,在投保时需填写健康告知,简单来说,这几类保险对被保人的健康状况是有要求的。如果患病,或是身故、致残风险过高,例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疾病、脑血管疾病,保险公司通常会选择拒保。成都商报记者 田园
已经外借过 怎么办?
如实告知 并提供有力证明
如果您的社保卡已经发生过外借,并记录过某些疾病了怎么办?保险业内人士建议,及时向您的保险公司如实告知这一情况,同时提供有效、有力的证明,来进行自我举证。
该人士表示,有的产品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申请核保,提供自己近一年内的体检报告。有的公司会要求提交情况说明书。如果是给父母买药,还要提供父母的相关诊断报告等材料,比较严格的会要求当地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陪同体检。
如果是慢性疾病的住院记录,并且社保已经报销过的则比较麻烦。他解释,如果是外借给别人后留下了住院记录,则需要进行充分的自我证明。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保险人需要从医院、社保等多个机构来自证清白,但难度相当大,甚至要付出高昂的法律代价。
案例示范
1、若患者本人在医院实名登记治疗,用他人的社保个人账户金额结算, 则不影响后续投保和理赔。
例:张三为未成年人,李四为其母亲,张三因病门诊治疗,诊疗登记信息均为张三的名字,母亲李四用自己的社保卡个人账户余额部分支付医院费用,后母亲李四提供张三的资料申请理赔,保险公司正常理赔,同时也不影响母亲李四以后购买保险。
2、若患者本人使用外借人名字住院并进行社保/商保报销,则属于冒名顶替的情况。
例:张三与李四均为成年人,张三将社保卡借与李四,李四住院治疗,住院登记及所有资料均登记“张三”的名字,社保报销也显示“张三”名字,无“李四”的任何信息,若张三本人打算购买商 业保险,保险公司则可能因为“张三”有治疗记录而拒保或责任免除,从而影响购买保险。若张三已经购买商业保险,后张三因保险责任申请理赔,但保险公司排查到既往“李四”用“张三”名字住院记录,而认定“张三”存在住院情况,若在投保前,将可能影响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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