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市教育局:普通高中收了择校费不再收学费
2、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包括课本费、教辅材料费等6项。
课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作业本费:预收标准为每生每期30元,按学期据实结算,多退少不补;
自行车自愿停放费:只能向确需骑车到校并在学校提供的场地存放自行车的学生收取,五城区和高新区每生每期12元,县城每生每期10元,乡镇每生每期5元;
自愿入伙费:只能向自愿在校搭伙的学生收取,伙食费由学生自主消费或由学校(食堂)按月据实收取,专款专用,不得盈利;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当地政府规定执行;
教辅材料费:按《市发改委、市教育局转发<省发改委、省教育厅关于成都市中小学教辅材料代收费标准问题的复函>》执行。
[相关:择校费]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周波]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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