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明确中心城区禁放烟花爆竹 公共祭扫场所可按规定燃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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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放范围包括哪些?
中心城区指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五城区以及其他区(县)伸入绕城高速公路外侧500米生态保护带以内地区。
■范围以外可否燃放?
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其禁放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禁放区以外的人口密集、易发生危险的特定场所也禁止燃放。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加快,中心城区面积扩大、建筑工程增多、机动车急剧增加,空气质量严重下降。为满足城市健康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昨日,《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规定》明确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中心城区以外的区(市)县,其禁放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自行规定;同时增加规定禁放区以外的人口密集、易发生危险的特定场所也禁止燃放;并增加规定了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举报制度。
[相关:禁放]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徐璨 侯初初]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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