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原址返迁时房屋补偿面积不得小于原居住面积

2014-12-17 10:03:21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四川省将建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信息系统

“在《条例》的制定过程中,特别注重补偿原则、补偿范围、补偿标准等政策的不断完善,从而最大限度地减少房屋征收过程中的矛盾和冲突,达到和谐拆迁的最终目的。”省人大城环资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条例》明确了征收补偿的范围、产权调换、补偿方案、救济方式等问题。并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明确增加对产权调换房屋的交付期限和原址返迁时房屋补偿面积不得小于原居住面积的规定,也即是用于产权调换补偿的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以切实保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

“我厅将加强对各市(州)、县(区)房屋征收补偿活动的监管。将建立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监管信息系统,将征收项目、被征收人、补偿协议签订、评估机构管理、实物安置、信息公开、申请司法强制执行等情况纳入系统统一监管,并实现省、市(州)、县(区)三级联网。”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

本文共4页 1234
[相关:拆迁]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袁弘] [编辑:成都热线 ]
延伸阅读
更多新闻
  • 热烈祝贺遂宁银行成都分行开业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58号
  • 热烈祝贺德阳银行更名长城华西银行
  • 热烈祝贺富邦华一银行入驻成都 富邦华一银行成都分行地址:人民南路四段19号威斯顿联邦大厦
成都热线官方微信号cdrxnet
成都新闻热线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西南网络旗下网站,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4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蜀ICP备11015798号-1
西南网络 SWNIC.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