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区域违法燃放最高罚款500元

2014-12-04 13:23:28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如果在禁放区域仍有违法燃放行为,公安机关将如何加强管理和执法呢?“公安机关将按照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方式,对违反《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非法燃放的,及时予以制止和纠正。”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不听劝阻的将严格按照《规定》,责令其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成都市公安机关相关负责人呼吁广大市民群众,《规定》的贯彻落实,是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减少空气污染,保障城乡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共同营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

提醒

市民购买烟花爆竹

需认清“个人燃放”标识

根据《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储存烟花爆竹。那么在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的零售经营安全方面如何监管呢?“烟花爆竹的零售点必须要通过规划、审批,各区(市)县安监部门将合理布设禁放区域外的零售经营点位。”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安监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中心城区可以放的区域比如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烟花爆竹的规划、审批和点位布设,同时,各区(市)县安监部门还将成立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的机构,“明年起新的《规定》实施,违法零售经营、燃放可能相对会增多,所以我们将组织相应机构严打这类非法行为。”相关负责人说,还将加强重点时段,尤其是即将到来的农历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流向的管控,防止其从可燃放区域向禁放区域的流入。

同时《规定》明确,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有违反本《规定》禁止行为的,有权向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我们在打击非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花爆竹历年来得到了广大市民群众的大力支持,成都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我们公布的举报电话举报这些非法行为,我们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受理举报并及时查处。”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还将加大对禁放区域的督查力度,并欢迎广大市民群众监督举报。

“2013年3月1日起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国家标准将烟花爆竹产品分为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并对产品分类、药量、规格等作出了重大调整。”市安监局相关负责人说道,因此,《规定》明确允许销售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的品种和规格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并明令禁止向个人销售专业燃放类的烟花爆竹产品。那么市民应该如何区分烟花爆竹的个人燃放类和专业燃放类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从购买的合乎标准的正规烟花爆竹产品的包装上就可以很容易区分出来,烟花爆竹在包装上有明确的标识,个人燃放类用绿色字体醒目地标明了“个人燃放”字样,而专业燃放类则是用红色字体标明的“专业燃放”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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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禁放]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徐璨 余书婷]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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