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成都旅游条例将出台 接到投诉不作为给予公职人员行政处分
条例先睹为快
接到投诉不作为给予公职人员行政处分
广元游客在青岛遭遇“天价虾”暗算,找警察说价格纠纷管不了,找物价局说太晚了又推给警察……有人说,必须靠政府职能部门的作为。
《条例》拟在这方面下功夫。提出:“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旅游者投诉后,应当及时受理,对应当由其他管理部门处理的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
如果监管者的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人员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虚假信息忽悠人 顶格处罚3万元
今年“五一”假期,成都市民田女士被一家农场的“花海”宣传打动,带着全家奔去,结果“花期没到,只有点点零星的花朵。”
[相关:旅游欺诈]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华西都市报]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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