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 最高给予1000万元补助
重点支持
重大项目建设和企业技术改造
重大项目是指:从市外新引进协议投资2亿元以上(含2亿元),其中在远郊县市投资的项目为协议投资1亿元以上(含1亿元),且在签约一年内开工建设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在项目签约后的两年半内,按实际固定资产投入的2%给予补助,单个项目累计补助资金不超过500万元。申报时间为每年4月30日前。
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规划且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
■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于或等于50%,按固定资产投入的5%核定相应补助
■若设备投资占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小于50%,按设备投资额2倍的5%核定相应补助
■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00万元-2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300万元补助
■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2亿元-10亿元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补助
■对固定资产投入达到10亿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1000万元补助
加强创新能力建设
■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家“质量标杆”称号企业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给予3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由“制造”变“智造”
■对新获得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获得市级以上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的企业实施的自身能力建设类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工业设计中心,按年度新增设计设备和软件投入的20%给予最高100万元补助
■对获得德国红点奖、IF奖、美国IDEA奖、日本G-Mark设计奖四大国际工业设计奖顶级奖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万元的奖励,获得其余奖项的企业一次性给予8万元的奖励
■对获得中国红星奖“至尊金奖”的企业给予8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金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其余奖项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获得“太阳神鸟杯”工业设计大赛“金奖”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银奖”的企业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获得“铜奖”的企业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对新创建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设计示范园区,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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