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全面完成综合试点任务 成都成为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
新闻回放
成都综合试点基本思路
一条主线 四个方面 三个突破
去年7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15〕88号),正式批复同意在上海市、南京市、郑州市、广州市、成都市、厦门市、青岛市、黄石市和义乌市9个城市开展内贸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试点将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线,以新的流通创新为引领,通过深化改革,推动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优化内贸流通发展的体制机制,完善流通法规、规则和诚信体系,逐步形成政府依法行政、企业守法经营、中介组织规范自律、社会公众有效监督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和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内贸流通管理体制,增强内贸流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能力。
国务院要求,这次试点的总体目标是力争通过一年左右的探索,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和模式,为全国统一市场建设打好基础,为出台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总体意见和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益借鉴。
结合国家要求和成都特点,围绕创新推进试点工作,成都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最终确定了“一条主线、四个方面、三个突破”的综合试点基本思路,并数易其稿,最终出台了《试点方案》,并获得商务部同意。“一条主线”,即以内贸流通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试点为主线;“四个方面”,即建立城乡一体的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体系、建设城乡一体社区居民生活综合服务体系和公益性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城乡一体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城乡一体的流通管理体制;“三个突破”,即力求在建立城乡一体内贸流通创新发展体系、建设城乡社区居民生活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内贸流通信用体系方面取得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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