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出台意见支持“蜗居”租赁:房屋可隔成多间 卧室不低于5平
可隔成多个房间,卧室面积不得低于5平
房东能否改造房屋,将将客厅等隔成多个房间出租?《意见》进行了规范。在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住宅设计的有关规定改造后出租前提下,《意见》要求改造中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改造后每个卧室使用面积不得少于5平方米,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员居住。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设定面积下限是为维护承租人利益,确保租房安全和基本舒适度。四川省不限制改造房屋间数。
《意见》明确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租户:
可提取公积金交租金
对租户来说,租房最大麻烦,或许就是房东不按规矩"出牌"——随意提高租金、中止合约等。由于不少租房合同缺乏对此刚性规定,租户只能敢怒不敢言。对此《意见》明确,各地住建部门将会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推行使用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项政策此前只在成都等部分地方推行,政策出台后将推广到全省。这将明确租赁双方权利义务,有效遏制方面提高租金、随意克扣押金等行为。
[相关:群租房]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熊筱伟] [编辑:成都热线
]


成都商报新闻热线:
028-86612222
028-86612222
华西都市报新闻热线:
028-86969110 96111
028-86969110 96111
四川4台四川电视台新闻频道新闻热线
028-85587777 85555046
028-85587777 85555046
成都电视台第二频道(原33频道):
028-88881890
028-88881890
成都电视台5频道成都全接触新闻热线:
028-84321999
028-8432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