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二套房首付提至七成 三套房不提供贷款
“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二套房首付提至7成起。”今(11月18)日,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秘书处下发《关于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比例的通知》,正式确定这一房贷新政。新政将从11月18日正式实施。按照惯例,商业银行在11月18日前受理的业务,仍然可以按照原来的规定执行,18日受理的则将按新政执行。
《通知》称,根据《进一步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有关意见,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21家核心成员单位于2016年11月17日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决定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范围内购房:居民家庭有1套住房未结清相应贷款、再次申请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暂不提供贷款支持。
至此,昨日成都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中“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充分酝酿并做出决议,进一步调整成都市部分区域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的具体配套细则终于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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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10月5日推出政策,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继续暂停发放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
北京: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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