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都人才新政十条 顶尖人才个人最高资助5000万
四、统筹扶持重点人才 (团队)项目。整合经信、科技、人社、金融等与创新创业相关部门的政策资源, 每年遴选5个左右重点人才(团队)项目进行综合资助。对国际顶尖人才中荣获诺贝尔奖等世界知名奖项来蓉创新创业的, 给予最高5000万元的综合资助 ; 对顶尖团队中属于国家(国际)重大战略项目的,给予最高1亿元的综合资助。
五、强化创新创业金融扶持。加快推进产业扶持资金 “补 (拨)”改 “投”进程,构建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人才创业投资基金等各类金融扶持基金。构建资金规模不低于30亿元的科技企业债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支持银行机构对市以上人才计划 (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开展债权 融资、股权融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并对实现债权融 资的给予最高100万元的融资补助。鼓励市以上人才计 划 (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上市融资,对完成上市的 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奖励。创建“西部创业投资中心”,加快建设创业投资特别是股权投资基金聚集区,吸 引知名创业投资机构聚集发展。
六、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推广应用。对市以上人才计 划 (项目)入选专家所在企业研发生产的终端新产品, 直接纳入 《成都市地方名优产品目录》;对成都市工商企 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首次采购此类新产品的,给予采 购单位实际采购价10%的资金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对获得省级认定证书的新产品,给予采购单 位 实 际 采 购 价 15% 的 资 金 补 贴 , 补 贴 金 额 不 超 过 200 万 元;对获得国家级认定证书的产品,给予采购单位实际 采 购 价 25% 的 资 金 补 贴 , 补 贴 金 额 不 超 过 500 万 元 。
七、优化人才发展平台。鼓励建设特殊领域全球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引进人才服务中介机构,创建中国(成都)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完善 “创业苗圃+孵化器 +加速器 (中试基地)+产业化基地”梯级孵化体系。
鼓励人才企业创建科技创新研发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个的资助。鼓励高校院所、龙头企业、产业园区开 放检验检测等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对购买服务的人才企 业给予最高10万元∕年的 “创新券”支持。依托成都人 才发展促进会,打造人才发展综合服务平台,提供法律、财务、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保护等专业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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