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就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审批事项集中人员入驻和审批授权工作的通知》和市政府目督办、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印发2014年审批事项集中人员入驻和审批授权工作目标的通知》的内容进行了说明,通报了市级行政审批部门事项集中人员入驻和审批授权的情况,并对市级行政审批部门的推进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要求,市级行政审批部门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认真抓好落实,按时完成审批事项集中、人员入驻和审批授权工作目标任务。
据悉,此项工作将分两个阶段实施,目前已独立设立行政审批处和符合加挂行政审批处牌子要求的部门,于5月31日前负责审批的人员全部入驻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并由处长或副处长担任窗口首席代表;审批服务事项未集中到一个处室的部门和应当独立设立行政审批处而未设立的部门,于9月30日前完成事项集中和行政审批处设立工作,审批处室及人员集中到政务服务中心(分中心)。同时,在市级行政审批部门同步推行二号章,刻制并授权窗口管理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