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步播报
成都轨道交通管理将有专门法规
设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启动立法评估工作,在《立法法》修订后,《成都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暂定名,简称《条例》)成为了成都第一个进入立法程序的地方法规。昨日,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立法评估工作会。据了解,《条例》有望对成都轨道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设施管理、安全应急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立法评估报告将于今年10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
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虽然市政府在2010年出台了《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办法》,但随着地铁网络化运营进程的加快,一些规划和建设管理中的问题已经逐步显现,比如保护区管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规划设计的相对保守也制约了地铁运营服务水平的提升。
据了解,今年5月,市建委和市交委将提交立法必要性、可行性的评估材料,随后还将征集公众意见,并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问卷调查,形成调查报告。后期还将现场调研、召开意见征求座谈会和专家论证会。评估报告将于今年10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