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资讯 生活 400-633-4033
成都最严户外广告禁令明起实施 9种情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萌娃代言将违法
2015-08-31 09:15:24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政务信息 

这9种情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1. 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禁设区范围内

2.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文化教育场所、医院、文物保护单位、名胜风景点及其建筑控制地带

3. 利用除公共汽车候车亭外的其他市政设施

4. 利用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牌、交通指路牌,利用地名标志物,利用交通执勤岗、治安岗亭等设施,影响交通(含行人通行) 安全,妨碍交通安全设施、交通标志正常使用的

5. 利用住宅楼及其附属地块、附属设施,利用建筑物屋顶(包括裙房屋顶),危及建(构)筑物使用安全,利用违章建(构)筑物,利用禁止使用的危房(楼)及其他可能危及安全的建(构)筑物的

6. 利用道路隔离栏、桥梁(人行天桥)、高架路、铁路(公路)跨线桥及其附属设施,跨越城市道路、公路设置,利用市政施工围挡及其他影响市政公共设施正常使用的

7. 利用城市主干路及其两侧绿带,利用行道树、道路绿化分隔带及其他有损绿地的情形

8. 影响消防等救援救灾的

9. 法律、法规及其他禁止设置户外广告的情形

九种情形下不得设置户外广告,设置户外电子显示屏要在审批中考虑环境影响,不得影响周边居住和行车安全。9月1日起,新修订的《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下称《条例》)将正式实施,《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管理实施办法》(下称《办法》)日前已颁布。这是成都出台的最完备也是最严格的户外广告管理体系,条例和办法对设置户外广告进行了严格的管理,“这是成都针对户外广告出台的最完备、也是最严格的管理规定。”市城管委广告招牌设置管理处的一位负责人说。

本文共5页 12345
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李彥琴 钟倩妮
点击阅读更多【户外广告】新闻
成都将集中开展违规LED广告及招牌专项整治 户外LED显示屏22点30分前须关闭
户外广告“最严时代”成都市城管委:在建楼盘户外广告禁标价格和销售电话
成都户外广告迎来“最严时代”在建房地产项目临时广告必须经过审批
成都对中心城区违规户外广告、伸缩棚开展专项整治
成都最严户外广告禁令明起实施 9种情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萌娃代言将违法
成都市中心城区划定春熙路等10个户外广告设置区
成都拟规定临街玻璃内侧贴广告最高罚款5万元 大楼外立面设置招牌需集中设置
[下篇文章] 2015年截至8月10日 成都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增30余天
[上篇文章] 2015成都国际车展9月5日开幕 观众可微信购电子票入场
关于我们 | 服务条款 | 广告联系 | 加盟合作 | 联系我们
欧咯®旗下网站 成都热线
Copyright © 2006-2021 CDRX.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欧咯®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