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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最严户外广告禁令明起实施 9种情形不得设置户外广告 ​萌娃代言将违法
2015-08-31 09:15:24  |  新闻中心 都市生活政务信息 

新《广告法》明起实施

不满10岁不得代言广告

“要旅游,找途牛”;“小天才电话手表,一定要记住哦……”下月起,因“爸爸去哪了”火起来的Kimi、Cindy、天天等不满10周岁的童星代言人,将在广告中告别公众视线。

昨日,途牛旅游网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9月1日后将不再使用有Kimi形象的广告,而小天才电话手表的客服人员也表示,天天、Cindy两位童星与该品牌的商业合作关系即将结束。

“新修订的《广告法》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相对于过去,在广告代言人、未成年人代言方面都做了诸多限制,规定得更加严格。”成都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记者走访发现,原本由“萌娃”代言的广告在成都已经开始被替换,9月1日后或将集体“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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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商报  |   作者 李彥琴 钟倩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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