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区房?地铁房? 广告不得再任性
“买的时候说是地铁房,交了房后才发现,离地铁有2公里,坐公交车都要5个站!”去年在锦江逸家买了房的叶小姐说。同样情况的还有不少学区房维权事件,业主高价买了开发商宣传中的“学区房”,孩子入学时,说好的配建学校仍然不见踪迹。对于这种开发商明显的误导宣传行为,业主们在过去只能踏上漫漫维权路。
9月1日后,此类广告将被定性为“误导宣传”。据介绍,新《广告法》第26条规定,房地产广告不得“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但成都商报记者在搜房网的首页上看到,类似的广告依然放在醒目的位置。某楼盘的宣传图上,附近密布14所学校,从幼儿园到中学不一而足,其中不乏四七九、泡小等名校。宣传词中更是写着“将来自己的孩子可以在四七九上学”“坐拥名校”。但记者致电售楼部门问询后,工作人员的解释是:“还得等学校建成后,按照政府部门的学区划定就近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