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即将来到,“放心舒心消费在成都”的话题正在成都市广泛热议,“红盾春雷行动2016”也正在持续推进。昨日,成都市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市消协)面向社会公布了2015年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系列典型案例。此次公布的10件案例涵盖制售合同纠纷、假冒伪劣、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行为,涉及汽车、手机、保健品、美容整形、房屋、网络交易等与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和领域。
本报将分三期为读者介绍市消协此次公布的10大典型案例。据了解,2015年全年成都市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并解决消费者投诉1109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68.6万元。按投诉问题的性质分,涉及合同纠纷的投诉占6.21%。今天,本报先就10大典型案例中涉及合同纠纷的案例为读者作重点介绍:
预付式消费花样多
慎签合同谨防陷阱
【案情简介】
2014年6月,消费者陈女士在某商贸公司预存了3万元购买保健品,当时只开具了收据,未签订购买合同,至2015年6月消费者共消费了1.2万元。因消费者发现商贸公司销售的保健品价格与商场里同类产品比较并无优惠,便找到商家要求退还1.8万元余款。商家不同意退费,承诺自2015年6月14日起余额按照高于银行一个点的利率计算利息,并赠送一台手机。事后消费者认为不划算,便于2015年10月23日投诉至消费者协会,要求商家退还1.8万元的余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