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接到朱先生投诉后,工作人员到房管部门咨询相关规定,得到的答复是:签订合同时增加配偶名字到房管部门备案时,不收取加名费。2015年12月23日,消协工作人员到某楼盘三期售楼部找到销售负责人沟通、交涉和协调。2015年12月24日,消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达成协议:由成都某置业有限公司全额退还更名费人民币200元整给钟先生。
【案例评析】
夫妻同签合同到房管部门备案,不存在“加名”费,销售人员是以虚假项目收费。钟先生有权要求置业公司返还不当收取的“加名费”,同时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第(六)款“赔偿损失”之规定,钟先生可要求置业公司赔偿所收取的“加名费”的利息,或因追还“加名费”所产生的交通费、通讯费等合理费用。需要说明,政府相关部门所有收费都有正式收据,对不能出具正式收据的收费,有权拒绝或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