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成都市民杨女士在好百年家居广场购买了一套沙发,由于当时自家房子正在漏水,便决定暂时不让商家送货。一晃几年过去了,今年5月,杨女士在装修另一套房时,才想起这套未提货的沙发。可当她联系商家发货时,却被告知需支付3万多元的库存滞纳金。这让杨女士十分不解:“货都没看见在哪儿,何来的库存滞纳金?”
杨女士口中的库存滞纳金实际上是逾期未提货而需支付的保管费,沙发商家称,这笔费用是按照订单上注明的“订单金额千分之五”收取。
顾客:6年后让送货,商家喊交3万元保管费
2010年1月,杨女士在好百年家居广场科华店的顾家家具购买了一套7020元的沙发,分别在2010年1月17日、18日和2011年11月14日三次共支付订金3500元。订货单约定的交/提货时间为2012年12月,“2012年,他们打电话准备送货时,我家房子正在漏水,我们就让他们暂时不送。”杨女士说,当时旧房改造漏水问题没有得到解决,便推迟送货。在这之后,商家便一直没和他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