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政协常委、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主任蒲虎认为,这么多电梯,备用电源不合格,等于是在“裸奔”,一旦停电,电梯若出现问题,人员安全难以保障。他建议,可按照法定程序将涉及电梯备用电源这部分内容“升格”为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就有了法律意义上的强制力,开发商、物业都要遵守,违反这一标准, 行政执法部门就能责令整改或处罚,通过标准升格,以更好地保障电梯使用者的生命安全。
“没有备用电源,电梯运行面临较大的安全隐患。”四川省多名特检专家曾在不同场合表示,相关标准确实应该尽快将“升格”,把双电源这样的电梯安全应急装置列入标配产品中。
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负责人说:“我们的调查报告将在本月提交,除了建议当地在安置房小区修建时应提升电梯安全标准外,还将以协会名义,向主管部门提交建议,尽快修订电梯备用电源标准,让更多电梯拥有经济、适用、安全、有效的备用电源解决方式。”
“在标准尚未‘升格’的阶段,也可以注重依靠市场的力量。”蒲虎还建议,消费者购房时应关注电梯备用电源情况,必要时可在补充协议中约定,如果大家都有意识地关注这一块,没有双电源电梯就不买或者要求降价,成都市场力量也会让开发商主动备好双电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