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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三招破解住房维修资金“使用难”明确监管职责、创新使用制度、保障使用安全
2016-10-20 23:27:27  |  新闻中心 成都楼市房产资讯 

如何破?

举措一

明确职责再造流程 提高使用备案和拨付效率

全国范围内普遍反映的维修资金“使用难”,其中一个原因是维修资金使用监管的流程、要件设置不合理,备案和资金拨付效率不尽如人意。为此,成都市首先从监管机构自身入手,从明确职责、优化流程、要件入手,动“大手术”提升效率。

据市维修资金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市行政区划包括21个区(市)县,各区(市)县情况各异,且位置分散。按照“精简、统一、提速”的原则,成都市首先构筑起市区两级维修资金使用监管体系。各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承担辖区内维修资金代管阶段的资金使用备案、资金拨付等工作。市级房产管理部门则负责制定和规范全市维修资金使用业务及系统操作规程,明确稽核规则,并以此为依据对区(市)县进行质检及绩效考核。通过清晰划分市区两级监管机构在维修资金使用方面的职责,实现了维修资金使用的属地化管理,确保了业主在当地就能完成从申请使用到收到拨付资金开展维修的全过程。

职责明确了,如果流程、要件设置不合理,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及拨付的效率还是上不去。“为此,成都市进一步清理了维修资金使用备案要件,优化了工作流程。明确了一般使用维修资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受理备案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意见,根据备案意见,在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紧急使用维修资金: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提出备案意见,根据备案意见在24小时内拨付资金。市维修资金办通过每季度质检对区(市)县房产管理部门是否按照承诺时限开展工作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通报,提出明确的整改要求,从而切实提高了维修资金使用备案及拨付的效率。”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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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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