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过分了,我买的时候,销售人员从没给我提过这事,我就稀里糊涂把这车买了。”刘志伟说,他可能买到了事故车,4S店存在明显的欺诈行为,随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4S店退一赔三。
刘志伟说,这辆车是在2012年12月29日购买,当时,成都西物精锐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物汽车公司”)在成体中心搞车展,他看上了这辆奇瑞三厢轿车。第二天,在家人陪同下,他到该公司位于日月大道的销售中心咨询,销售人员称,刚好还有一辆。
“本来我没看上这一辆,但销售员一直劝我就买这辆,还说这辆有3000元的节能惠民补贴,其他车没有。”刘志伟说,他最后同意了,并交了77800元钱。
车商辩解
不存在维修记录 只是正常维护
去年8月29日,青羊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刘志伟展示了购车的转账记录、查到的维修记录,以及事发后他与4S店工作人员的通话录音,以此证明4S店存在消费欺诈行为。
在录音证据中,一位女士针对维修记录回复刘志伟说,在新车的运输过程中,自损的问题是常见的,“不光是我们的车这样,其他的车也难免出现类似问题。”但在法庭上,4S店并不认可这段录音,称无法确认这段录音的真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