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男生到校报名次日跳楼 校方称不算该校学生不应担责
警方认定
龙泉驿区公安分局同安派出所值班民警包世勇向记者确认,刑警大队调查认定张华为跳楼自杀
家属说法
父亲张基山不相信儿子是自杀,认为已向学校交费报名,学校应对孩子的死进行赔偿
校方说法
5000元只是预报费,且事发地在校外,当晚张华和父亲一起离开后没有回校。对此事学校不应担责
眼看开学,16岁的男生张华(化名)却结束了自己的生命。8月29日,他在成都龙泉驿区同安路一小区4楼跳楼身亡,警方认定为自杀。
而前一天,张华才在父亲张基山的陪伴下,在距事发地一公里左右的某校龙泉驿校区报了名。当时张华交了5000元预缴费,剩余部分打算第二天补齐。
事发后,校方认为,张华费用未交齐,没办理完入校手续,不能算该校学生,且事发地在校外,学校不应承担责任。但张基山一家则认为校方应承担责任。
[相关:成都公安]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刘春梅]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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