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市工商局:中心城区超标“电马儿”已下架封存
从1月1日起,《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成都市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实施,成都市场上是否还有超标的非《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电动自行车销售呢?昨日,记者跟随成都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市场商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据成都市工商局检查情况看,非《目录》电动自行车在中心城区已经不见踪影。
市场上非《目录》产品不见踪影
昨日是新年第一个工作日,成都市工商局再次组织了由局领导带队的7个督查工作组,对中心城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重点督查项目包括:电动自行车经营者亮照经营情况、所售电动自行车《目录》公示情况、产品承诺情况、对消费者的《消费提示》张贴情况以及有无超标车展示、销售情况。
建设北路三段是销售电动自行车比较集中的地方,这一带一共有5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商家,主要经营倍特、安尔达、玫瑰之约等品牌的电动自行车,每家店都做到了亮证经营,同时在店内显著位置张贴《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电动自行车购买消费提示》和商家“从1月1日起不经营不销售非《目录》电动自行车”的承诺。在店堂内摆放的都是符合《目录》要求的新产品。成华区内34户电动自行车商家均做到了按照规范销售。商家表示,现在都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销售。超标的电动自行车在上月31日已经进行了清仓,少量未销售完的符合国家标准但不符合成都市《目录》要求的电动自行车已经调配到外地进行销售。
元旦期间加强巡查和执法检查
市工商局新闻发言人、副局长陈春建介绍,为确保《条例》《办法》《细则》落实到位,元旦假日期间,全市工商系统安排了230余人值班,加强对辖区电动自行车经营户的巡查,未发现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同时,各级“12315”热线值班人员负责受理电动自行车投诉举报,并及时安排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开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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