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12月实施 收费站拥堵最高罚5万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将于2015年12月1日正式实施
近日,在四川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四川省高速公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获表决通过,将于2015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首次以地方性法规形式明确规范了在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中市场与政府的作用,将四川在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积累、创造的成熟经验做法上升为法规规定,并从高速公路建设和养护、经营和服务、路政管理、交通安全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明确。
收费站通行能力不足需采取应急措施
拥堵问题备受关注。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本次常委会分组审议期间,有组成人员建议对收费站拥堵实施免费放行,法制委员会经审议认为,造成收费站拥堵的原因较为复杂,四川省高速公路经营主体多元,且全国高速公路实行联网收费,如果四川省实施免费放行,将影响其他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省外高速公路通行费的收取,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相关:收费站]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刘佳]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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