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医保卡家庭成员互用”新政 各家医院执行情况各异
今年6月1日起,成都开始施行“医保卡家庭成员互用”新政。但记者调查发现,这一新政在一些医院施行时却并不顺情况
“成都市新推行的医保卡家庭成员门诊费用可互刷政策,怎么有的医院可用,有的医院不行,简直让人犯晕。”一段时间以来,四川日报民情热线(028)86968696及四川在线“问政四川”平台多次接到群众反映称,自6月1日起,成都市调整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将参保人员的家庭成员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纳入其中,但实际上不同的医院却给出了不同的执行结果,有的能互用,有的不能互用,而有的则是有条件互用,令人摸不着头脑。
群众反映是否属实?为什么同一政策却出现多种执行情况?7月初,民情热线记者对此展开深入调查。
现场调查:
同一政策,各家医院呈现不同执行方式
“挂个儿科。”7月6日,在成都市三医院门诊挂号窗口前,成都市民陈先生掏出自己的成都市医保卡,准备为孩子挂个专家号。
[相关:医保] [来源:四川日报] [作者:阮长安 王欢 石小宏]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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