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驾照考试自学练车时间线路公布 工作日早晚高峰禁止学车
30日,成都市交管局发布《关于加强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教练车从事道路驾驶教学活动管理的通告》,全面规范成都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教练车从事道路教学活动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
驾驶训练道路标识
一、本通告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机动车驾驶证自学用车、教练车从事道路教学活动管理。
二、自学人员应当符合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的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驾驶证条件,按规定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和学车专用标识后,在具备安全驾驶经历等条件的人员随车指导下,方可学习道路驾驶技能。
三、自学人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技能,应当携带学习驾驶证明,在车身前后放置、粘贴学车专用标识。正在学习驾驶的自学用车不得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自学用车暂不用于学习驾驶而上道路行驶时,应当去除学车专用标识。
四、自学用车、教练车在成都市中心城区道路上从事驾驶教学活动,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学习驾驶技能。
[相关:驾照]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李丹]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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