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妹协议:哥哥赡养母亲并继承遗产 法院:协议无效
母亲患慢性病后,子女签下协议,由长子照顾老人,如有剩余遗产由长子一人继承,其他三人放弃继承。21天后,老人突然离世,弟弟妹妹又将长子告上法庭,要求平分遗产,一场遗产争夺由此展开……
12月11日,成都商报记者从简阳市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以调解方式审结这样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最终双方互作让步,重新确定遗产分配方案:镇上门面房由侯某长子继承,农村住房由其一女儿继承,被告当庭支付6万元由三名原告自行协调分配。
老人患病
四子女协定长子赡养并继承遗产
69岁的老人任缘(化名)家住简阳市施家镇附近农村,有四个子女。2016年9月,其因患脑梗阻住院治疗,期间由四个子女轮流照顾。
出院后,其病情未见明显好转,且生活不能自理。子女们认为,脑梗阻是慢性病,可能要持续很多年,而父亲早已不在人世,为了解决母亲以后的生活等问题,当年11月1日,任缘和她的四个子女来到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工作人员调解和见证下,四个子女达成调解协议。协议载明:任缘随长子生活,其护理费、医疗费等由任缘名下资金置办,不足部分由长子一人承担,如老人去世后有剩余财产,由长子一人继承。
协议达成后,任缘搬到大儿子家里。据社区人员回忆,调解协议达成后,大儿子的妻子还找过他们,称不愿意由他们一家人照顾。后来儿子说服妻子,称“法律协议达成了,即使离婚了也要照顾老娘”。
突然去世
另外三人要求推翻协议平分遗产
协议签订后的2016年11月22日,任缘病情突然恶化并去世。随后,其长子依据该协议继承遗产。在长子将继承过来的镇上门面房作价27.8万元转卖他人后,其他三个子女感到不满,称这么做没经过他们同意。今年8月中旬,老人的其他三个子女将长子告上法庭。
庭审中,原告表示,他们在任缘生前也尽到了赡养义务,在老人生病期间轮流照顾,因此主张当初的调解协议无效,诉请法院平均分割老人遗产。被告承认,原告在母亲生前也尽到了一定的赡养义务。但其认为,当初自己并没有胁迫、欺诈原告签订协议,双方签订协议时是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因此协议合法有效。
“在母亲患脑梗阻时,你们让我一个人来承担,现在却过来要求分遗产,是什么道理。”被告更指责,三名原告是在母亲瘫痪可能面临巨额医疗费用和护理费用的情况下,为避免以后不确定的经济损失,以放弃不确定的继承期待利益为由,把责任和义务推给被告,有违公序良俗。
对于被告的指责,原告辩称,当初的协议是在母亲生前达成的,系继承开始之前作出,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此也应认定该协议无效。
10月27日,简阳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成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镇上门面房由侯某长子继承,农村住房由其一女儿继承,被告当庭支付6万元由三名原告自行协调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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