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交警权威解答:为什么要全面淘汰黄标车?

2017-08-01 09:09:25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6、车主名下的“黄标车”逾期未检验,或违章未处理,可以直接申请报废吗?

可以直接报废。但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24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的,应当将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故若“黄标车”处于违法未处理状态直接报废的,不能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7、车主名下的“黄标车”已灭失的,该怎么办?

车主本人应当持身份证明以及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号牌遗失的可以不携带)到属地交警分局、交警大队核实后处理。

8、“黄标车”注销后,原号牌还能继续使用吗?

在所属车、证正常状态下,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使用一年后即可以申请保留原车号牌号码,申请时限自原注销后一年内可以提出。但需将该机动车交通违法记录处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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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黄标车] [来源:四川在线] [作者:付真卿]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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