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公安厅公布十类非法集资表现形式 开发商返租销售 大多资金链已断裂
网络非法集资六种表现
四川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刘敏律师,归纳了涉及网络电商非法集资的六种表现形式:
(1)通过发行有价证券、会员卡或债务、投资基金凭证等形式吸收资金;
(2)利用互联网投资基金形式(常见的以p2p)非法集资;
(3)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4)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5)假借农民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
(6)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高息集资。
[相关:非法集资]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李天宇]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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