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今年1月就过期的药 成都通盈街一药店还在卖 消费者获10倍赔偿
当天下午,胡先生和妻子找到该药店理论,该药店承认他们卖过期药品,称不小心拿错了,答应换一盒。但让胡先生不满的是该店一名工作人员的态度:“这点事,你们年轻人也要计较,小题大做”。胡先生认为,卖过期药品危害到老人的身体健康,是很严肃的事情。“他们卖过期药品不但不积极处理,反而认为消费者小题大做。”为此,胡先生的妻子分别向12315和成都商报投诉。
药店老板称管理疏漏
立即要求员工清查所有药品
昨日中午,成都商报记者与胡先生、成都市双桂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一同来到该药店。见到胡先生,药店老板施女士连连道歉,自称是管理上出了疏漏。施女士表示,当日她得知此事后,立即要求员工清查了所有药品,避免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平时要求员工隔一周就要清查一次药品的有效日期。”施女士说,按要求在有效期前三个月的药品都应该下架,“开药店都六年了,从来没出过这种事情。”
施女士说,那瓶过期的复方丹参片确实是从自己店里卖出的,但店里没查到该药的进货批次。“现在就不晓得这个药到底是不是我们店里进的,也不排除是这个员工从外面拿进来卖的可能。”施女士表示希望当面向王大妈道歉,并现场协商,以过期药品购买费用10倍的金额共计270元,赔偿给胡先生。
[相关:药品安全]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张肇婷]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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