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成销售假冒口罩重要渠道 监管部门加大抽查打击力度
微商销售假劣口罩打击难度大
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持续关注疫情的发展和防护用品市场秩序,围绕打击非法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1月28日下发《关于及时查处和从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的通知》,强调对防疫急需的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加强执法稽查工作。
与此同时,全国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40多万人次,检查经营户10多万个,立案查处320多件,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起到了有力的震慑作用。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林鸿潮认为,相较于网络销售假劣口罩,微商销售假劣口罩打击难度更大。因为绝大多数微商没有主体资格证明,就导致经营者的身份呈现虚拟化特性。
“这也就决定了维系其交易的,只能是熟人关系和人际信任。”林鸿潮一语指出微商售假的关键所在。
林鸿潮指出,相较于普通网络交易,微商有更多监管难点:没有实名登记、缴保证金、信用评价、第三方支付保护等规则的限制。许多微商是通过朋友圈转发产品信息的,并未在工商部门注册,交易时采用微信私下转账的方式,这就使得法治化的、规范化的监管手段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林鸿潮建议,如果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不慎买了假劣口罩,消费者要及时保存卖家信息和有关消费凭证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保留好证据,如假冒口罩、相关票据、转账记录等。
高秦伟认为,口罩是目前疫情防控的重要物资,制售伪劣产品、哄抬物价都是趁火打劫的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加强抽查、打击力度,各类贴吧、论坛、社交平台、电商平台都应加强对内容和平台商户的管理与督查,发现存在制假售假、诈骗等行为的,立即对其产品下架、账户封号,及时报警。□ 本报记者 万静
[相关:口罩] [来源:法制日报] [作者:万静]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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