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同德福
状告合川同德福商标侵权
重庆合川人蒋世荣曾是合川市桃片厂的销售经理。后来,合川市桃片厂在温江成立了分厂,蒋世荣负责这边的业务。1998年,温江分厂申请注册了“同德福TONGDEFU及图”商标。2000年,蒋世荣成立了成都同德福合川桃片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温江同德福),使用了这个商标,生产桃片糕点。
昨日,蒋世荣说,一次他回老家合川时发现,家乡街面上有销售“同德福”品牌的桃片,但没有经过自己授权。经过调查,蒋世荣发现,余晓华先后成立了个体工商户和重庆市合川区同德福桃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川同德福),并在其字号及生产的桃片外包装上突出使用了“同德福”,侵害了他享有的商标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
后来,温江同德福将合川同德福告上法院,请求判令合川同德福、余晓华停止使用并注销含有“同德福”字号的企业名称;停止侵权行为等,并赔偿损失50余万元。
合川同德福
反诉温江同德福虚假宣传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才是‘同德福’合川桃片的第四代传人。”昨日,余晓华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合川同德福的前身是始创于1898年的同德福斋铺,虽然同德福斋铺因公私合营而停止生产,但并没有中断独特技艺的代代相传。余晓华说,同德福品牌是祖父一手发扬光大的,当年还从美国费城捧回了世博会金奖。而现在则被评为重庆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更是中华名小吃。2002年,余晓华决定继承祖业,先后注册了个体工商户和公司,规范使用其企业名称及字号,“这时,我才发现被蒋世荣钻了空子,他已经抢注了‘同德福’商标。”余晓华遗憾地说,他之后就没有在显著位置使用“同德福”商标,而是将品牌打在“老字号”上,因而他认为自己是善意使用,并不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