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买卖二手房交易将严格按房屋评估价核定计税税金或将增加
7月1日起,买卖二手房税收成本或将增长。近日,记者从成都税务部门获悉,最迟7月1日起,成都将全面启动参考评估价系统进行二手房计价征税工作,“成都市城区房屋指导价格”将不再是成都二手房交易中核价纳税的最低标准。
据悉,届时税务部门将根据二手房买卖中的实际成交价格据实核税,但核定计税的最低标准不得明显低于即将出台的成都二手房评估价(不同区域将有不同的二手房基准评估价)。业界人士认为,二手房税收新政实施后,二手房交易中长期盛行的“避税”模式——“阴阳合同”将不再具有生存空间。
现状
做低“合同价”成“避税”常态
目前,成都二手房交易中买卖双方应缴纳的各项税包括契税、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所得税和印花税。而根据现行标准,成都二手房交易价格主要依据有关部门出台的交易指导价,也就是说,指导价是交易的最低核税标准,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成交价低于市场指导价,则按市场指导价核税。
而尴尬的是,相比二手房的实际成交价,现行的房屋指导价明显偏低。据了解,成都市城区房屋指导价格最早在2000年确定,而最近的一次调整在2007年,其中,三环路外的指导价格为每平方米2300元,二、三环之间为每平方米2600元,一环路以内的框架结构房为每平方米3600元,别墅价格也仅为每平方米6500元。这个指导价已经偏离了真实的价格,这给二手房交易中通过“阴阳合同”,人为做低交易价格提供了可乘之机。
[相关:二手房]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肖建]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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