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出台后首例包间费维权案消费者败诉退费请求驳回
只要达成合意
包间费收取受法律保护
记者:就个案而言,如果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了协议,商家尽了告知义务,消费者也同意。在这种情况下,收取包间费是否就是合理的事?
王佳舟:消费者和商家达成了合意,在这种情况下,只要这种合意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禁止性规定,都是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消费多少免包间费
是让利促销 不是最低消费
记者:有人说包间费是一种变相的最低消费,还有商家承诺消费满多少金额就免除包间费,对这种情况怎么看?
王佳舟:所谓最低消费,举个例子,应该是只消费了200元,却告诉你这个包间最低消费2000元,所以消费者必须支付2000元费用,或者一进餐厅,就告诉你每位至少消费500元。而商家承诺消费多少就免除包间费,这种情况本质上是经营者的一种营销策略。不收取包间费,实际上是经营者对这部分收益的一种放弃,是鼓励消费的一种让利行为,这与商场销售打折扣是一个意思,不属于最低消费。
[相关:包间费]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武法 晨迪]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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