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实践:培育社会组织进行“多元化”治理 百姓点餐 政府买单
探索之路永无穷尽,在惊喜于成都基层社区治理“转型升级”打开了一个突破口的同时,我们在调查中也发现,更多的难题和困惑还尚待破解。
路径
制定事项清单“限行”
“公布基层权力事项清单,给予社区向条线部门乱‘伸’的手说‘不’的底气”
在新鸿路街道万晟社区工作多年的李大姐今年终于不用再负责入户调查了。“以往计生工作的入户调查都是我们社区工作人员挨家挨户进行走访,挤占了其他工作的时间。”
如今,这项工作由政府聘用的社区网格员专门负责,社区工作人员只负责部分协调工作。“我们有更多时间来考虑院落改造等群众关心的公共事项,做好社区的本职工作。”李大姐说。
按照现行的《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作为我国城市社会基础管理服务平台,社区居委会往往有着较浓的行政性色彩。如何实行“政社分离”,让社区回归自身职能,从街办的“腿”转变为居民的“手”,带领居民自治,实现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增强居民的归宿感、认同感、责任感?以厘清社区权力事项为目的的“清单管理”模式往往成为成都市各中心城区社区治理改革的首要路径。
[相关:社区] [来源:成都日报] [作者:谭雨 李自强 刘阳]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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