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长荣路某小区顶楼业主违章搭建引“效仿”或面临规划局调查
此外,该负责人说,一个人的违章搭建,会引来其他业主效仿。目前,小区又出现了其他四处违建,其中三处为私自扩大阳台面积,一处是在楼顶上加装栅栏。每次在劝诫这些业主时,“对方总是说,先把林先生的处理了再说”。
□律师说法
楼顶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
四川元良律师事务所律师周德斌表示,《物权法》明确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是否属于违章搭建,主要看前期是否有规划,房屋购买合同及附件上,是否约定楼顶为该业主所有。
此外,若后期有变更,得出示审批手续,须经小区其他业主的同意,不得违反相关管理规定。若违章搭建属实,业主可诉诸法律途径,要求恢复原状。由于违章搭建出现安全意外,该业主应负全责。
成都市新兴社区发展中心李冯川认为,屋顶作为建筑物组成部分,应保障防护作用。一旦发现违规搭建行为,物业有着两方面的义务,一方面应尽自身力量出面劝阻,“为了广大业主利益,采取停水停电也可以理解”;另一方面,物业还有向相关部门报告的义务。
[相关:违建] [来源:华西都市报] [作者:毛玉婷 雷远东]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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