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给人担保“欠债”妻子不知情不能推定夫妻共同债务不用还钱

2015-04-16 11:26:02 | 成都热线 | www.cdrx.net

据青羊法院的法官介绍,对于这类案件的执行,首先执行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再执行共同财产中的个人部分。如果被执行人有明确的个人财产,比如个人名下的房产,婚前购买的汽车等,确认其个人财产后再进行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明确的个人财产,只有共同财产或者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发生交叉时,为保障配偶一方的权利,法院不会直接对其进行强制执行,等待配偶双方对其共同财产进行明确分割后,法院仅执行分割归被执行人的个人财产。

如果通过分割,把被执行人名下所有的财产全部执行且仍不够偿还债务的,按照法律的规定,执行将会中止,等到有执行线索和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继续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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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担保]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王鑫 王翠 周茂梅] [编辑:成都热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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