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官、律师实名炮轰电影《我不是潘金莲》:存在多处法律硬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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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有没有 “假离婚”这一概念
【电影剧情】
主人公李雪莲是一名农村妇女,为了达到生二胎的目的,她与丈夫秦玉河决定“假离婚”,在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分居生活。然而半年后,她发现秦玉河居然已另与别人结婚。李雪莲气愤之下到法院起诉,要求确认双方是假离婚。
法官声音
没有法律意义上的
“假离婚”
李晓梅法官在接受成都商报记者采访时分析,没有法律意义上的假离婚,不管夫妻双方的本意是否是真离婚,只要两人同时依照法定程序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证,这个婚姻关系就解除了,离婚就生效了。在现实当中的确有很多夫妻为了买房、躲债或者生二胎等各种原因,而故意办理离婚手续,其内心真实想法并不想离婚,但离婚手续一旦办理,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不会因为本意不想离婚,而致使离婚证不产生效力。
李晓梅法官进一步分析称,虽然法律上没有真假离婚的概念,但的确有“被离婚”的情况,比如夫妻一方找人冒充配偶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或者买通工作人员在配偶未到场的情况下办理离婚手续,对于不知情的配偶来说,就是被离婚了。
[相关:我不是潘金莲] [来源:成都商报] [作者:周茂梅 张世豪] [编辑:成都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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